黄中子,电话:18674659858,湖南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,湖南蓝山县人,法学本科学历,男,汉族,1977年3月生,于2009年6月取得湖南衡阳师范学院法学本科学历。2009年9月参加国家司法考试,20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黄中子律师
手机号码:18674659858
执业证号:14311201110462250
执业律所:湖南昱众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湖南省蓝山县湘粤中路242号(明珠大酒店对面)
1、以刑事诉讼成立为前提
刑事诉讼成立是指案件进入立案、侦查、起诉、审判程序中。
2、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人
被害人;
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,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有权提起;
检察院:国家、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,且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时,才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。
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,应当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。
3、有明确的被告人及具体的要求和事实、理由
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。
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。
死刑犯罪的遗产继承人。
共同犯罪案件中,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。
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。
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,应当准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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